中新網3月26日電 據香港《星島日報》報道,《明報》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,兩名早前於內地落網、分別涉為車手及刀手的男子,早前合共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及盜竊罪名,案件昨(25日)再提堂,惟控方透露證人未能認出兩名被告,申請將案押後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5月20日再訊,二人還柙監房看管。
  37歲首被告葉劍華及次被告黃志華,同報稱修理水管工人及住在粉嶺。
  涉為車手、花名“博士”的首被告,皮膚黝黑、身形高大,昨身穿上次應訊時穿的紅色羽絨背心,架黑色粗框眼鏡,臉容比上次略顯疲累,表情獃滯。而涉擔任刀手、花名“華仔”的次被告昨甫出庭即向公眾席方向單眼微笑,離開時更向疑似他的家人揮手道別,心情似十分不俗。
  控方庭上指警方需要更多時間確定醫療報告、法證報告及閉路電視影像等證據,申請將案押後八星期;又指兩名被告沒有在認人手續中被認出,惟沒有透露參與認人證人的身份及數目。
  兩項控罪指他們於今年2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,非法及惡意傷害劉進圖、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;另二人又於今年2月12日至13日,在粉嶺聯興街偷去一輛屬於呂桂騰的電單車。
(原標題:香港明報前總編遇襲 兩嫌犯受審法庭上揮手微笑)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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